卷第十五 伊川先生语 一(第4页)
“不可一朝居”者,孟子之时,大偷乱,若君听于臣,父听于子,动则弑君弑父,须著变,是不可一朝居也。然鲁有三桓无以异齐,何以鲁一变至于道?鲁只是不修周公之法,齐既坏太公之法,后来立法,已是苟且,及其末世,并其法又坏,乱甚于鲁,故其弑亦先于鲁。孔子之仕于鲁,所以为之兆,得可为处便为。如陈恒弑其君,孔子请讨,一事正则百事自已不得,传言以鲁之众加齐之半,此非孔子请讨之意。如此,则孔子只待去角力,借使言行,亦上有天子,下有方伯,须谋而后行。
《礼》,“我战则克,祭则受福”,盖得其道,此语至常浅,孔子固能如此,但观其气象,不似圣人之言。
尝观自三代而后,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如百年无内乱;四圣百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百年未尝诛杀大臣;至诚以待夷狄。此皆大抵以忠厚廉耻为之纲纪,故能如此,盖睿主开基,规模自别。
大纲不正,万目即紊。唐之治道,付之尚书省,近似六官,但法不具也。后世无如宇文周,其官名法度,小有可观。隋文之法,虽小有善处,然皆出于臆断,惟能如此,故维持得数十年。
“陨石于宋”,自空凝结而陨;“六鹢退飞”,倒逆飞也。倒逆飞,必有气驱之也。如此等,皆是异事也,故书之。大抵《春秋》所书灾异,皆天人响应,有致之之道。如石陨于宋而言“陨石”,夷伯之庙震,而言“震夷伯之庙”,此天应之也。但人以浅狭之见,以为无应,其实皆应之。然汉儒言灾异,皆牵合不足信,儒者见此,因尽废之。
麟乃和气所致,然春秋之时有者,何以为应天之气?岂可如此间别?圣人之生,亦天地交感,五行之秀,乃生圣人。当战国之际,生孔子何足怪,况生麟?圣人为其出非其时,故有感,如圣人生不得其时。
孔子感麟而作《春秋》,或谓不然,如何?曰:《春秋》不害感麟而作,然麟不出,《春秋》岂不作?孔子之意,盖亦有素,因此一事乃作,故其书之成,复以此终。大抵须有发端处,如画八卦,因见《河图》《洛书》。果无《河图》《洛书》,八卦亦须作。
“一阴一阳之谓道”,此理固深,说则无可说。所以阴阳者道,既曰气,则便有二。言开阖,便是感,既二则便有感。所以开阖者道,开阖便是阴阳。老氏言虚而生气,非也。阴阳开阖,本无先后,不可道今日有阴,明日有阳。如人有形影,盖形影一时,不可言今日有形,明日有影,有便齐有。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此已言人分上事,若论道,则万理皆具,更不说感与未感。
中和,若只于人分上言之,则喜怒哀乐未发既发之谓也。若致中和,则是达天理,便见得天尊地卑、万物化育之道,只是致知也。
“素隐行怪”,是过者也,“半涂而废”,是不及也;“不见知不悔”,是中者也。
中者,只是不偏,偏则不是中。庸只是常。犹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是经也。孟子只言反经,中在其间。
《中庸》之书,是孔门传授,成于子思。《孟子》其书,虽是杂记,更不分精粗,一衮说了。今之语道,多说高便遗却卑,说本便遗却末。
“小人之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小人更有甚中庸?脱一“反”字。小人不主于义理,则无忌惮,无忌惮所以反中庸也。亦有其心畏谨而不中,亦是反中庸。语恶有浅深则可,请之中庸则不可。
“知天命”,是达天理也。“必受命”,是得其应也。命者是天之所赋与,如命令之命。天之报应,皆如影响,得其报者是常理也;不得其报者,非常理也。然而细推之,则须有报应,但人以狭浅之见求之,便谓差互。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德者能之。如修养之引年,世祚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于圣贤,皆此道也。
梦说之事,是傅说之感高宗,高宗感傅说。高宗只思得圣贤之人,须是圣贤之人,方始应其感。若傅说非圣贤,自不相感。如今人卜筮,蓍在手,事在未来,吉凶在书策,其卒三者必合矣。使书策之言不合于理,则自不验。
陨石无种,种于气。麟亦无种,亦气化。厥初生民亦如是。至如海滨露出沙滩,便有百虫禽兽草木无种而生,此犹是人所见。若海中岛屿稍大,人不及者,安知其无种之人不生于其间?若已有人类,则必无气化之人。
匹夫至诚感天地,固有此理。如邹衍之说太甚,只是盛夏感而寒栗则有之,理外之事则无,如变夏为冬降霜雪,则无此理。
“配义与道”,即是体、用。道是体,义是用,配者合也。气尽是有形体,故言合。气者是积义所生者,却言配义,如以金为器,既成,则目为金器可也。
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君子小人之气常停,不可都生君子,但六分君子则治,六分小人则乱,七分君子则大治,七分小人则大乱。如是,则尧、舜之世不能无小人。盖尧、舜之世,只是以礼乐法度驱而之善,尽其道而已。然言比屋可封者,以其有教,虽欲为恶,不能成其恶。虽尧、舜之世,然于其家乖戾之气亦生朱、均,在朝则有四凶,久而不去。
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密也。
絪缊,阴阳之感。
士心,气之帅。若论浩然之气,则何者为志?志为之主,乃能生浩然之气。志至焉,气次焉,自有先后。
医者不诣理,则处方论药不尽其性,只知逐物所治,不知合和之后,其性又如何?假如诃子黄、白礬白,合之而成黑,黑见则黄白皆亡。又如一二合而为三,三见则一二亡,离而为一二则三亡。既成三,又求一与二;既成黑,又求黄与白,则是不知物理。古之人穷尽物理,则食其味,嗅其臭,辨其色,知其某物合某则成何性。天有五气,故凡生物,莫不具有五性,居其一而有其四。至如草木也,其黄者得土之性多,其白者得金之性多。
宗子法废,后世谱牒,尚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古人为学易,自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舞勺舞象,有弦歌以养其耳,舞干羽以养其气血,有礼义以养其心。又且急则佩韦,缓则佩弦,出入闾巷,耳目视听及政事之施,如是则非僻之心无自而入。今之学者,只有义理以养其心。
河北只见鲧隄,无禹隄。鲧堙洪水,故无功,禹则导之而已。
五祀恐非先王之典,皆后世巫祝之言,报则遗其重者,井人所重,行宁廊也,其功几何?
虽庶人,必祭及高祖。比至天子诸侯,止有疏数耳。
凡物之散,其气遂尽,无复归本原之理。天地间如洪炉,虽生物销铄亦尽,况既散之气,岂有复在?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气?其造化者,自是生气。至如海水潮,日出则水洄,是潮退也,其涸者已无也,月出则潮水生也,非却是将已涸之水为潮,此是气之终始。开阖便是易,“一阖一辟谓之变”。
传录言语,得其言,未得其心,必有害。虽孔门亦有是患。如言昭公知礼,巫马期告,时孔子正可不答其问,必更有语言,具巫马期欲反命之意,孔子方言“苟有过,人必知之”。盖孔子答,巫马期亦知之,陈司败亦知之矣。又如言伯夷、柳下惠皆古圣人也,若不言清、和,便以夷、惠为圣人,岂不有害?又如孟子言“放勋曰”,只当言“尧曰”,传者乘放勋为尧号,乃称“放勋曰”。又如言“闻斯行之”,若不因公西赤有问,及仲由为比,便信此一句,岂不有害?又如孟子、齐王“欲养弟子以万钟”,此事欲国人矜式,孟子何不可处?但时子以利诱孟子,孟子故曰“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若观其文,只似孟子不肯为国人矜式,须知不可以利诱之意。舜不告而娶,须识得舜意。若使舜便不告而娶,固不可以其父顽,过时不为娶,尧去治之,尧命瞽使舜娶,舜虽不告,尧固告之矣。尧之告之也,以君治之而已。今之官府,治人之私者亦多,然而象欲以杀舜为事,尧奚为不治?盖象之杀舜,无可见之迹,发人隐慝而治之,非尧也。
格物亦须积累涵养。如始学《诗》者,其始未必善,到悠久须差精。人则只是旧人,其见则别。
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饥而不食鸟喙,人不蹈水火,只是知。人为不善,只为不知。知至而至之,知几之事,故可与几。知终而终之,故可与存义。知至是致知,博学、明辨、审问、慎思,皆致知、知至之事,笃行便是终之。如始条理,终条理,因其始条理,故能终条理,犹知至即能终之。
《春秋》,《传》为案,《经》为断。
古之学者,先由经以识义理。盖始学时,尽是传授。后之学者,却先须识义理,方始看得经。如《易》,《系辞》所以解《易》,今人须看了《易》,方始看得《系辞》。(一本云:“古之人得其师傅,故因经以明道。后世失其师传,故非明道,不能以知经。”)
“至大至刚以直”,不言“至直”,此是文势。如“治世之音安以乐”,“怨以怒”,“粗以厉”,“噍以杀”,皆此类。
解义理,若一向靠书册,何由得居之安,资之深?不惟自失,兼亦误人。
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事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若从事而言,不救则已,若须救之,必须变。大变则大益,小变则小益。
学者好语高,正如贫人说金,说黄色,说坚软,道他不是又不可,只是好笑。不曾见富人说金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