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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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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遇故知,莫臻和周齐翰约在了郊区醉湖旁的餐厅。

说到底,其实就是老同学见面叙旧,莫臻觉得两人算不上什么旧情人,十多年前了,都还是个孩子呢。

和周齐翰约在一块回忆高中岁月,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整个青春,给莫臻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他。

两人在分别之际,是和平的,至少在莫臻的回忆里看来是这样,不过细思来是两人的和平值中和了。

夕阳在湖面洒下碎金点点,粼粼水波飘起浮光,醉湖在S市人迹罕至,附近有不少别墅区及植物园,是周末出行的小众去处。

醉湖很像C市的源湖,湖边有几家小餐厅,同样是人很少,这对于早恋的高中生是绝佳的约会地点。

来了S市十多年,莫臻都没有在醉湖好好停留过。

提前到餐厅半个小时,莫臻在窗边欣赏湖景,内心难得平静,没有一点对于即将见到旧识的期待与尴尬,就只是看湖与飞鸟,什么都不想。

莫臻很少这么提前,饭局也通常是提前一刻钟。

到了饭点,来往的人多了起来,却依旧稀少,拐角处的玻璃门翻飞不断,在莫臻的余光处如透明银蝶振翅,翅影扑闪出一个高大熟悉的身影。

水色湖光悄然黯淡,来者长身玉立,正是周齐翰。

身姿挺拔,长腿结实有力,身着黑色皮夹克,眼窝有点深,褪下了高中时期的粗黑框眼镜,眼神深邃,士别多年,周齐翰从一个理科眼镜男变成了飞行员模样。

莫臻恍然片刻才认出来,起身打招呼。

周齐翰在玻璃门外就看到了莫臻,蓬松黑亮的圆脑袋,他一直都没忘。

C市一中,理科A班,大佬云集。

大佬们普遍有个毛病,不大讲卫生,皆算题到蓬头垢面。

一众邋遢分子中有莫臻一个清流,一中的校服是浅灰色,理科班诸位不约而同穿成了抛光深灰色,每次英语老师一走进教室大门便大呼救命,让班长兼卫生委员莫臻开窗通风。

理科A班上上下下除了卫生皆挑不出毛病,是老师们认定的高考能考上S大王牌专业最多的班级。

学习气氛焦急且浑浊,周齐翰在篮球场和隔壁班的切磋了两场就回教室了,教室更加闷热难耐,学校不是对学生苛刻,而是空调坏了,好巧不巧,全校就A班坏了。

老师正在派师傅加急检修,周齐翰无奈地擦擦汗,拉开椅子大口喝水。

若是换成是文科班的部分学生,早就跑到老师办公室蹭空调了,他们都很擅长辞令,和老师们相处得像朋友。

他们班的,心里都是神机妙算,但都不是谈吐好手,和老师的交流,就仅限于问题目。

燥热难耐,周齐翰独自在座位放空,他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窗外无风,蒸腾的热浪让他眼前的埋着头的同学都模糊了。

周齐翰的眼神倏然清明,视觉上竟感到一丝凉意,像是冻着薄荷叶的冰块坠入静止的玻璃水杯,没有溅出一点水渍,莫臻坐在了前排。

浅灰校服上有一个毛茸茸的清爽后脑勺,一个礼拜前换的前桌。

不知为何,周齐翰开始有些在意自己的形象,打完球总要把毛巾浸湿把汗水擦个干净,之前从未有过,只不过他的前桌总有淡淡的洗衣粉馨香,他有些不忍破坏一切。

一个多礼拜了,都没说上一句话,周齐翰莫名有点焦虑,想说话也得找个由头,又不知从何讲起。

“签个字吧。”诚信考试协议摆在眼前,骨节分明白皙如玉的手指将其挪动至桌面正中央,“就差你一个了,刚刚找不到你。”那根手指又朝上面点了点。

一群直液笔签得像爬虫认都认不出来的名字中有一个鹤立鸡群的娟秀字迹,“莫臻”二字秀美中又带着大气,笔锋如同横刀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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