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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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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张王牌也失效,看来只得屈打成招了。

其实网路上的邂逅,的确是很浪漫。

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路并不真实。

所以由此观之,网路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

“痞子……网路为何不真实?……虚幻的应是人性而非网路,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网路由于有很安全的防护措施,所以通常会产生三种人。

第一种人会在网路上突显其次要性格。

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

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

但在网路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字母。

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

于是猪羊变色,反而在刻意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展现自己的次要性格。

“是这样吗?……那第二种人呢?……”

第二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

人性千奇百怪,一定会有某些性格是你特别欣赏与羡慕的。

但很可惜,这些性格未必为你所拥有。

于是你会很希望成为拥有这些性格的另一种人。

而网路正好提供这个机会,让你变成这种人。

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路上可能会风趣健谈。

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

“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

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

第三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

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

而网路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

于是你很可能在网路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

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路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

或者你已0岁,很可能会在网路上装成17岁的**姑娘。反之亦然。

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路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

“痞子……那你是属于那一种人?……而我呢?……”

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

而由于在网路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

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

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

“痞子……你很臭屁ㄛ……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

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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