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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艮下巽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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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二居中得正,上应于五,进之安裕者也;但居渐,故进不速。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滨所有,象进之安。自干之磐,又渐进也。二与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相应,其进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饮食和乐衎衎然,吉可知也。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爻辞以其进之安平,故取饮食和乐为言。夫子恐后人之未喻,又释之云: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渐进于上,将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谓饮食衎衎,谓其得志和乐,不谓空饱饮食而已。素,空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平高曰陆,平原也。三在下卦之上,进至于陆也。阳,上进者也。居渐之时,志将渐进,而上无应援,当守正以俟时,安处平地,则得渐之道。若或不能自守,欲有所牵,志有所就,则失渐之道。四,阴在上而密比,阳所说也。三,阳在下而相亲,阴所从也。二爻相比而无应。相比则相亲而易合,无应则无而相求,故为之戒。夫,阳也。夫谓三。三若不守正,而与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复。征,行也。复,反也。不复谓不反顾义理。妇谓四。若以不正而合,则虽孕而不育,盖非其道也,如是则凶也。三之所利,在于御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闲邪,所谓御寇也。不能御寇,则自失而凶矣。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夫征不复,则失渐之正。从欲而失正,离叛其群类,为可丑也。卦之诸爻,皆无不善。若独失正,是离其群类。妇孕不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御寇,谓以顺道相保。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故曰御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当渐之时,四以阴柔进据刚阳之上,阳刚而上进,岂能安处阴柔之下?故四之处非安地,如鸿之进于木也。木渐高矣,而有不安之象。鸿趾连,不能握枝,故不木栖。桷,横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处。谓四之处本危,或能自得安宁之道,则无咎也。如鸿之于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处之,则安也。四居正而巽顺,宜无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义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桷者,平安之处。求安之道,唯顺与巽。若其义顺正,其处卑巽,何处而不安?如四之顺正而巽,乃得桷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陵,高阜也。鸿之所止,最高处也,象君之位。虽得尊位,然渐之时,其道之行,固亦非遽。与二为正应,而中正之德同,乃隔于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岁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岂能隔害之?故终莫之能胜,但其合有渐耳,终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敌中正,一时之为耳,久其能胜乎?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当行,虽有间其间者,终岂能胜哉·徐必得其所愿,乃渐之吉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安定胡公以陆为逵,逵,云路也,谓虚空之中。《尔雅》:九达谓之逵。逵,通达无阻蔽之义也。上九在至高之位,又益上进,是出乎位之外。在他时则为过矣,于渐之时,居巽之极,必有其序,如鸿之离所止而飞于云空,在人则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进至于是,而不失其渐,贤达之高致也,故可用为仪法而吉也。羽,鸿之所用进也。以其进之用,况上九进之道也。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君子之进,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则无所不得其吉,故九虽穷高而不失其吉。可用为仪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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